直到弟弟提到o靚模一詞,我才知道有這麼一群女孩。他建議我參加facebook上的群組,將她們從書展踢走,他忘了我早 已從facebook刪除了自己。
書展真的是書展嗎?自數年前已不是了,買書的人不會只在書展期間買書。到底什麼人會去書展?對不起,我 不知道,一星期最少去一次書店的我,咁大個女從沒去過書展。
依此邏輯推理,又何必對o靚模趕盡殺絕呢?她們有其人身自由,又沒犯法,愛去 什麼地方沒人能管。出身寒微、沒學歷(專上教育淪為人有我有的今天,請不要跟我談學歷)、沒頭腦的女孩,除了色相又能賣什麼?現在不賣,過幾年更不能賣。 社會容許自由買賣,你不想見到她們,大可不去書展。
出身正經的女孩,有學歷有能力找好工作,又何需向大眾展示濕身照,加送嘴裡含著不知什 麼的一條東西,胸前更有白色液體。這是藝術?打死也不信。現今社會沒有逼良為娼,但現實也有很多無奈,她們跟我們一樣,都是搵兩餐而已。
要 對這群弱女子喊打喊殺,要批評書展,為何不觀察一下每周出版的噁心八卦雜誌?有怎樣的客戶,就有怎樣的產品,批評o靚模,不如先檢討整個社會的價值觀。
先 跟大家打賭,我認為此類寫真會賣得好。到時候,我們還有什麼話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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