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找一個人,並不是難事,問題只是你願不願意去找.
在facebook打他的名字,千百個人彈出來;若他稍有知名度,google一搜尋,關於他的資料全部詳細列出;還有,wiser search,一個密碼在手,何時見報一目了然.
我認為,以上行為並不成熟.明人不做暗事,既然放下了,何必苦苦追尋呢?
在一封宣傳電郵裡,得知他出書了.自脫離少女時代後,對寫字的男人已沒太多迷戀,可是讀著那封電郵,我開始在google搜尋他的名字和書名,得出的圖畫還不是一個普通寫手,找來幾個自己人自吹自擂,互相往臉上貼金.
當然,放得下是否代表看破世情?不是,我不會虛偽地說他不再觸動我的神經,更正確的說,這個人沒能力觸動我,但那段往事能.在一個又一個的連結中遊蕩,我像偷窺似的讀著他的種種,就讓我幼稚一晚吧?怎樣幼稚,也不及從前吧?
今年,無獨有偶,我們同時出了一本書.就在很多年前,我萬萬想不到與能他同步,甚至超越他,今天我做到了.其實我一早做到了,只是不願意相信,不願意接受喜歡的男人原來那麼平庸.
這種反超前有快感嗎?又沒有太多.就在看破與未看破之間,快感與悲哀交織.觸動我神經的,其實是對自身的批判,是那位數年前的魯莽少女撩動著現在的她,是經歷過的她批判著無知的她.
這種批判,來自看破,可是這種煎熬,只因未看破.
完整故事:淡紫前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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