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的一對願意出街的高跟鞋,高兩寸,那已經是本人極限。
大學時代,熱衷穿高跟鞋,走呀走,放學還在銅鑼灣逛上一陣才回家。某天重回舊地,一寸半鞋由本部大樓走到黃麗松,居然腳痛,回家要泡熱水才稍為止痛。
生活需要費心的事很多,還要理會穿著斗零踭如何走得優雅站得大方?《斗零踭》的訊息,很單一,也很男性主導。為什麼要自卑?為什麼要歡羨慕別人?當你看破這一切,你會發現,高跟鞋只是皮相,最值得自豪的,莫過於穿著對平底鞋大步大步任我行。
平底鞋
上星期的某天,請一天假,全副準備,殺入東涌。今天,我來看樓看風景。
一副準備,是一對睇樓專用的婆仔鞋,一個大手袋作放資料用,以及一瓶夠喝半天的水,粗框眼鏡,沒化妝,白襯衣牛仔褲。自從在遊艇上遠眺過映灣園夜景後,念念不忘,這海邊小區,修飾著我的夢。
走出地鐵,就是一個噴水池,滿有生氣,更有小孩在玩水。抬頭是藍天碧海,放眼是懶洋洋的人群,地產代理說得沒錯,東涌的人走路都慢一點。
看了幾個單位,從屋苑走回地鐵站,路經商場。這是地產代理精心安排的路線,邊走邊落嘴頭,我笑著聽著,沒作回應。
走著走著,路就是這樣自出來的。平底鞋,從來都是我的戰友;高跟鞋,只用作修飾作用罷了。
斗零踭
當天晚上有約。左思右想,又想上課又要赴約,便得穿著晚裝去上課。
那一課,講論語與老莊。當我穿著一條深藍色雪紡裙與狐狸毛走進課室時,我也開始懷疑自己是否人格分裂。老師看同學看了我幾眼,繼續講課。
其實,難道晚上進修的人,都必要是厚眼鏡的醜女嗎?又或是,會打扮會交際的人,就一定只會吃喝玩樂嗎?莊子反對一切形式,道法自然;論語講禮,我也只是按宴會的dress code去穿戴而已。
下課跳進的士,來到會場,軟軟的地毯,高跟鞋走得多舒服。好熟悉的地方,令我記起,萬麗萬麗,當年一直這麼叫,就是今天的Conrad。
這是做公關的時候,第一場主理的活動舉得的地點。那天新聞稿寫不出來,活動開始了才有稿,急忙拿去影印,幾個女孩在會議室的一角,脫掉鞋子坐在地上,流水式釘稿件,笑稱大家像工廠妹。
今天的工作易得多,這種飯局雖然我從不喜歡,但已經做到得心應手,坐在一旁笑笑笑再笑,說說這道菜怎樣那杯酒怎樣,然後得體得近乎虛偽地說幾句客氣話就可以。比起做公關時有上司點住晒,今晚易如反掌。
散席後在酒店逛了一會,幾分酒意,到處都是厚地毯,高跟鞋竟然一點都不累。這種安逸,與鞋無關,是心境。
想問問你是在那裡上論語與老莊的堂,
ReplyDelete祝你今年小病小累多多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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