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October 2005

格拉斯哥流浪

十月的氣溫已經很低,我坐在格拉斯哥西區的植物公園內吃餅乾,英國的街上沒有食店,有也只是中餐外賣,為做外國人生意而改變口味的那種。在公園坐了一小時,繞過BBC Scotland的大樓,我回到在Botanic Crescent的宿舍。



那是一坐古老的房子,當初看相片選宿舍的時候,便因愛它夠古老。拖(著)行李爬到在閣樓的房子,心中想(著)《簡愛》的一幕閣樓瘋婦。門匙一轉,在眼前的是一間小得不能再小的房間,沒有什麼古老的裝潢,只有一個小小的窗,看到後園的垃圾桶,如果要形容這間房子,有一個字很合適 – 破。外表古老的房子,原來一早被翻新成為一個又一個小房間。晚上去食堂吃飯,那味道令我明白中餐館在英國的價值。這是我在英國的第一天。

漂流英國,在格拉斯哥流浪,可以很酷,也可以很落泊。

為什麼要去英國?讀英國文學當然去要英國,這是我的「標準答案」,一般人聽了便不會再追問,因為這太理所當然。為什麼要來到格拉斯哥?洋同學都好奇地問。我要尋找Travis和Belle & Sebastian的足跡,這是我心中最真實的答案 – 這兩隊樂隊都是我的師兄師姊,分別在格拉斯哥藝術學院和格拉斯哥大學畢業。

就這樣我來到英國,一切是那麼自然。紅郵筒到處皆是,銀行郵局朝九晚五,過馬路先看右再看左,還有那些熟悉的街道名或地名: Argyle Street, Bonham Pub… 沒有什麼文化沖擊,生活每天淡如開水。

最精彩的生活,莫過於在新生週和同學喝酒跳舞看樂隊。我不會跳舞,看到洋女孩穿那些不能再少(和再小)的衣服在扭動身體,我只好在一邊動動算是跳過了。然而,一套旗袍便可以走天涯,那件在國貨公司買的湖水綠色旗袍成了我的舞場戰衣,到後來格拉斯哥的中國人越來越多,每個女孩都帶一件旗袍,我便把旗袍送人。

「物以罕為貴」是天大道理。如此每天喝酒跳舞,第二天起來再去爬山,玩了三個月,馬上厭了。在香港一直渴望的「浦天光」生活,得到之後也覺得不外如是,拿了家人的錢,我或許應好好唸書。

於是,我每天的主要生活便是看書,最高紀錄一個月看了10本書 – 都是上課要讀的什麼吳爾芙、米頓、珍奧斯汀等。就這樣,我讀了在香港三年也不讀完的書。我更選修了蘇格蘭文學,面對一堆和英文沒有關係的古蘇格蘭語(Gaelic)和地方方言,最後一本本硬硬的把它們讀了。

在英國從不缺錢,我所謂的缺錢,只是沒錢去旅遊和上飯店而已。搬離了學生宿舍,是因為受不了那小房間和難吃的晚餐。在吃方面,英國人的確沒有文化。有半年,我在格拉斯哥藝術學院學美術,主要是人體畫,一畫便是一個下午,英國是一個能令人靜下心來去做事的地方。在英國有過4個家,最後一家是間老屋,那在Esmond Street,一條美麗的小街上。迷上研究紅酒,每周發工資便拿錢去買酒,交了這樣久學費,學到點點皮毛,閒時約朋友來家裡喝酒。就這樣,我過(著)很多人羨慕的生活。

在學校裡,遇上不少令人心曠神怡的英國人。我敬重英國人的無私和處事一絲不苟的嚴謹,更喜愛傳統英國文化的內斂。我總愛幻想儒家和英國文化的異曲同工之妙,兩者都追求謙遜和捨身,以及「為人留一步」的大氣度。

但學校畢竟是象牙塔。在今天的英國人身上,無私和一絲不苟變成了一成不變和欠缺人性,內斂則成為了近乎基督徒式的刻苦和苦悶。還有更多的英國人已經成為「西方人」,沈迷在物質主義和個人主義當中。足球隊一輸了便搞事的英國球迷、以為穿得少便是性感的英國女孩、又或是每天吃垃圾食物的家庭,沒有什麼值得欣賞的地方。

有這樣的感慨,是因為我在超市和餐館打過工,更有一次因入境問題被英國海關關了六小時。那六小時把我對英國人的好感全洗去,種族歧視是什麼,馬上明白了。或許我對英國總有點情意結,才會有這樣的感嘆。英國文學專家梁實秋一生也沒到過英國,他說因為真正的英國人都死光了。當我被海關放出來時,我在給朋友的電郵中寫上這句話。

如果可以再來,我還是會再去英國;但如果可以重來,我不一定會去打工,或許沈醉在那學院的世界,沈醉在十八世紀英國田園畫的世界中會更美妙。我和朋友開玩笑,說一腳踏出了學校,便像Paradise Lost的亞當和夏娃一樣,從此失去了純真。後來,我的碩士論文研究中國山水畫的美學和英國田園詩的關係。朋友取笑我拿中國文化去騙英國人,其實,我只想追尋英國文化的內涵。

如果說在社會中還到的最低下的英國人令我失落,那一堆有如活在地下世界的中國黑工更令我心痛。在打工的餐館內,廚房內全是黑工,和他們長期合作,我由開始為了和他們建立關係而主動找他們聊天,到後來他們把我當是朋友,有什麼事都來找我,整個過程好像走了幾年的路。
他們找我有什麼事呢?看病、交手機費、看銀行信、和不會普通話的經理溝通,都是我。另外,還要幫他們報失手機騙保險、拿假地址去銀行開戶,更曾經有人問我在那裡可以買到假香港護照。我大可不做這些「壞事」,或是連工也不打,離開廚房的油煙味回到自己的世界中,和洋同學喝紅酒討論我最喜歡的Wordsworth(是的,我們上課書可以不帶,但每人輪流帶紅酒)。但那一刻,就是那「中國人在他鄉」的情懷讓我感動,更是自己那安逸得近乎頹廢的生活和黑工那不見天日的生活反差太大,才令我樂意和他們活在同一個廚房中。

有時我想,以中國文化而自豪是多麼傻。在英國人眼中,中國人就是黑工或是開餐館的。他們會告訴你,法輪功是宗教自由、台獨藏獨疆獨是民主,更有人對我說香港曾是英國殖民地,香港人應感到幸運。我無言以對,因為他加上一句,「否則,你很可能只是一個大陸民工,或是來這裡打黑工。有錢出來的中國人是少數。」我心痛,不是因為他出口傷人,是因為他說得有點道理。
離開之前,已經到了討厭英國的地步,又覺得飄流了這麼久,是時候回家。一心想在英國玩幾年,活在幻想世界中,最後卻又有如(著)了魔似的走了出去,看到數不清的殘酷現實。回到家,卻忘不了那些可愛的英國人,忘不了那住了半年的古老大屋,但又忘不了餐館的同事,和忘不了一些遺憾。英國,永遠令我又愛又恨。

漂流英國,在格拉斯哥流浪,可以很酷,也可以很落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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