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朋友面前並不需要掩飾什麼.不是說在新朋友前需要掩飾,但人大了難免學會說謊,練成了本能後,包裝自己便成了保護色.
若不是報館遇見中學同學J,我想我不會主動找他.交換了卡片,通過數個email,今天收到他的短訊約我吃午飯.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他改口不叫我英文名,而稱我為X小姐.
在小店坐下,第一句竟是:我喜歡看你的blog.
我笑了,雖然間中會有陌生人留言說喜歡我的blog,但經老朋友說出,感覺不一樣.到底他們印象中的我,與文字裡的我,有沒有分別?
你怎麼搬離港島?捨得搬離你的豪宅區嗎?我記得他在電郵裡說搬家了.
他大笑說:起初我極力反對,現在住下來,還算舒服,只是交通不方便.
食物來了,做慣人物訪問的他說:你這幾年是否有很多男朋友?
「很多」是什麼意思?把我說得很不檢點.
他只是在笑.
你這樣做人物訪問,得罪人多.什麼叫「很多」?早在中學已經習慣了與他互相攻擊這種溝通模式,我決定咬著他不放.
我本想問是否「沒有」,但覺得會得罪你,於是改口說「很多」.
「沒有」與「很多」,同樣offensive.
你覺得港男與外國男人有什麼分別?
連你也來問這無知問題?
結果,他擺出一副用心聆聽的表情,滿足我的虛榮心.
鬥嘴後,討論閱讀與寫作,話題又回到blog.我不喜歡在現實生活中討論網上世界,輕描淡寫聊了兩句,J說我的文字有強烈的亦舒風格.一早,他便斷信我會發表文章,說女人應怎樣怎樣,只是當時沒有blog這東西.
我覺得你沒有變,他說.幸好他早說了,因為這是一個我不會問但又想知的問題.
他說喜歡我的自嘲文章.
這是英國文學優良傳統,我笑道.
原來這個「與讀者會面」的遊戲幾好玩,我有否live up to their expectation,是一個很令人興奮同時害怕的問題.
沒有自嘲,其實我的生活實在很靡欄,或許,是我從心底裡希望生活能徹底靡欄.
另一個問題,是這位讀者沒問的Bingley.Bingley也曾自嘲地道:你的讀者也許以為我有三頭六臂.
Bingley只是一位用長途電話討論漫畫「誰是奸人」、電腦死機會束手無策的平凡男子;而我,也只一個想擁有Paddington Bear的普通女子.
到今天,鬥嘴還是我贏.這句絕對沒有自嘲.Dear J, nice to meet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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