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October 2010

打扮八戒

說香港女人不會打扮,我第一個舉手認同。以下八個普遍打扮的敗筆,你有沒有犯過?

Legging:發明Legging的人,可算是罪大惡極。為什麼我們需要Legging呢?當Legging出現之前,我們又是怎樣穿衣呢?Legging洐生的,是一種不衣不裙的東西,令人忘記什麼是衣或裙。用批判性的角度來看,這簡直是近年社會道德潔癖的產物,令一眾港女終於敢穿超短裙;又要超短裙又不想露肉,不就像又想要貞節牌坊又要…

極高高跟鞋:八寸長的小腿硬生生地加上四寸高跟鞋,只能用滑稽來形容。旁人想的大概是,I feel so sorry for you。適量的高跟,顯得人修長;過量的高跟,只會顯得人矮。

波鞋:是運動時穿的。講完。

劣質pashmina:第一,pashmina是披肩,不是頸巾,請不要當自己是雪人用所謂的pashmina圍著頸子一圈又一圈。第二,你認為路邊三十元一條pashmina與店子裡三百元美金一條的沒分別嗎?

鑽戒:煩請,上班或個認真事的時候,請勿戴鑽戒,不管你有多愛你的男友或老公。不知為何,特別是穿制服的工種,不管是妹妹或阿嬸都熱衷戴鑽戒,也許這是制服以外能夠炫耀自己的唯一亮點(對她們來說)。只能用鑽戒來炫耀但戴來戴去就得一隻,again,I feel so sorry for you。

TATA baby:容量大易清洗,作為休閒袋,無得彈。當成街女人當正它是Hermes用來返工的時候,真令人懷疑品牌(不管真與否)的效力真是那麼大嗎?套裝配TATA baby,實在九唔搭八。

手錶與手鍊:兩者都是飾物,獨立來看都漂亮,加在一起卻是罪過。看著兩者互相敲撞刮花,令人心煩且婉惜。

名師與連銷店crossover:不要再相信連銷店價錢能有名師設計的款式了,十分一的價錢,就是十分一的貨式。再者,東歐工場大量廉價生產的所謂名師貨,除了霎眼嬌品質差外,最罪大惡極的是背後的資本主義。

後記:自從社會惡人當道後,已經不再想寫會引起爭議的話題,以免受到無謂滋擾。可是,總有一些事情是不吐不快,篤眼篤鼻。以上文字不打算冒犯任何人,不喜歡可以不看,沒人逼你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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